临时占道宣传、服务咨询活动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2024-10-12 00:30:09

1、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窗口提交申请,由“一窗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接件;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接件。第二步: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窗口工作人员将接件材料递交城管局窗口工作人员,由城管局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不符合事实情况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第三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城管局窗口立即与行政审批与市政市容管理科取得联系,由行政审批与市政市容管理科进行现场勘查。第四步:在1个工作日内,科室经办人员对现场勘查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城管局窗口首席代表签字,对符合条件、标准的,由城管局窗口核发《临时占道宣传、服务咨询活动登记许可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城管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间内告知申请人。

2、四、申请材料1、申请表1份;2、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咨询宣传活动文件复印件1份。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五、审批条件1、申请条件:无2、前置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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