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全体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提供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5、6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简易注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示45日

9、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