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纳税人提交《清税申报表》。

2、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需提交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原件。

4、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需上缴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5、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设备的纳税人需上缴相应设备。

6、尚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其他税务证件以及《发票领用簿》等。

时间:2024-10-21 18:51:53
1、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纳税人提交《清税申报表》。
2、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需提交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原件。
4、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需上缴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5、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设备的纳税人需上缴相应设备。
6、尚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其他税务证件以及《发票领用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