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0 23:59:09
1、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点击进入页面。
2、进入页面,选择导航办事服务,点击进入。
3、最后进入页面,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夫妻财产约定、夫妻离婚分割、析产),完成设置